說明:
一、為妥善運用社會資源,獎助家境弱勢之卓越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訂定本實施計畫。
二、請貴校留意本次計畫與申請程序進行大幅修訂,說明如下:
(一)擴大獎助對象: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計1名,獎助金額比照各教育階段別。
(二)增列建教合作班學生保障名額:設有建教合作班高職,可多推薦1名建教合作班生。
(三)受獎助者配合事項:新增獎助金使用計畫;獲獎助高二學生,有義務參加本市舉辦財商課程,俾利提升學生財務管理能力,成為樂於助人的人。
(四)核撥方式:助學費與生活費調整為上下學期撥發。
(五)申請方式線上化:改以線上方式申請,學校無須報送紙本資料至本市協辦學校(中泰國小)。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請將紙本資料寄送至中泰國小,由該校協助線上申請。
三、旨揭計畫注意事項如下:
(一)獎助對象:
1、設籍本市且就讀公立高中職、本市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學制1-3年部分,比照高中職學生提供補助),及新北市立國中小之卓越清寒學生。其中本市社會局公告中低收入戶申請標準如下:
(1)全家人口平均所得每人每月低於新臺幣(以下同)2萬4,600元。
(2)全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之動產平均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13萬5,000元。
(3)全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之不動產平均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650萬元。
2、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局核定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含個人、團體、機構)學生。
(二)請學校承辦人協助學生填寫申請表及附件,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成績證明),學生繳交資料由就讀學校進行初審。請學校至「新北市高中以上獎助學金申請網」(網址:https://award.ntpc.edu.tw)點選「新北市溫馨助學圓夢基金獎助金申請」按鈕,請參考申請方式說明,上傳通過初審學生資料,完成申請程序。
(三)請告知申請學生及家長,本局將安排學校社工師以實地訪視、面談等方式對初次申請本計畫獎助之學生進行家訪查核,拒絕接受訪查者取消受獎助資格。
(四)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10月14日(星期一)止。
四、如有申請疑問請洽本市中泰國小學輔主任賴怡卉,電話:(02)28012033,分機111或122。若為申請網站系統問題請洽系統維護單位,電話:(02)8072-3456分機550或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