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新北市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及排出清除方式新增公告 發佈日期 2024 年 2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521 公告內容 1.新增公告排出之廢乾淨塑膠袋、廢玻璃容器、包裝用發泡塑膠(保麗龍)、廢照明光源、廢乾電池與廢鉛蓄電池、易燃物(卡式瓦斯罐、打火機、點煙器等)應分開單獨交付回收,且盛裝資源回收物之袋子或箱子,應使用可由外觀辨明內容物之透明或半透明材質,始能交付回收。 2.「新北市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及排出清除方式」請詳見附加檔案。 相關附件 附件1-公告本市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及排出清除方式 附件1-公告本市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及排出清除方式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附件1-公告本市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及排出清除方式.pdf1.20 MB新視窗開啟檔案 附件1-公告本市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及排出清除方式.pdf 附件2-7項回收海報_V7_0_0 附件2-7項回收海報_V7_0_0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附件2-7項回收海報_V7_0_0.png949.80 KB新視窗開啟檔案附件3-不可使用黑色垃圾塑膠袋盛裝_V9_0.png1.73 MB新視窗開啟檔案 附件2-7項回收海報_V7_0_0.png附件3-不可使用黑色垃圾塑膠袋盛裝_V9_0.png 【2024-02-19】生生用平板-數位學習家長宣導 【2024-02-19】主旨:有關本(113)年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健康檢查(以下簡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