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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新北市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及排出清除方式新增公告
發佈日期 2024 年 2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71
公告內容

1.新增公告排出之廢乾淨塑膠袋、廢玻璃容器、包裝用發泡塑膠(保麗龍)、廢照明光源、廢乾電池與廢鉛蓄電池、易燃物(卡式瓦斯罐、打火機、點煙器等)應分開單獨交付回收,且盛裝資源回收物之袋子或箱子,應使用可由外觀辨明內容物之透明或半透明材質,始能交付回收。

2.「新北市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及排出清除方式」請詳見附加檔案。

 

  • 易燃物品需分開單獨回收
  • 易燃物品不可使用黑色垃圾塑膠袋盛裝,需使用透明或半透明塑膠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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