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有關本市114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作業事宜,請公告並轉知家長配合辦理,相關表件可至本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查作業系統網站下載,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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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3 月 03 日 |
發佈單位 | 輔導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73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二、旨揭申請案流程說明如下: 1.114學年度受理申請時間如下: a.114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案:自114年4月1日(星期二)起至114年4月28日(星期一)止。 b.114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案:自114年10月1日(星期三)起114年至10月29日(星期三)止。 2.本次申請採線上申辦,國民教育階段申請程序如下: a.申請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請於本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查作業系統(網址:https://nee.ntpc.edu.tw/)註冊帳號及線上申請,於線上填妥並上傳資料後,列印申請表、家長聲明書及家長需求表3份文件送至設籍學校。 b.設籍學校請檢核申請人資料是否齊全,確認齊全後將申請書、家長聲明書及家長需求勾選表3份文件核章後掃描成1份電子檔,上傳至線上申請系統,並於設籍學校審核處勾選通過與否。 3.有意申請團體/機構實驗教育者,請於新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註冊帳號及線上申請。 4.請務必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表填寫、各項資料電子檔上傳,各項要件如有缺漏視同申請未完成,不進行實質審議程序。 三、本案業務諮詢,國民教育階段請洽本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倪先生或許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821或2619;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請洽本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承辦人周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653。 四、本府教育局將於114年6月安排申請個案進行面談及審議事宜,時間及地點另函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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