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4年2月7日移署移字第11400171961號函辦理及本局113年12月2日新北教新字第1132349842號函諒達。
- 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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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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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期間:自114年2月21日(星期五)至114年3月21日(星期五)於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以下稱本系統,網址: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請,並自系統列印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請務必簽名)及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114年3月28日(星期五)前,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沈專員)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4年5月底。
-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子女。
- 核發獎項及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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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 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 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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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獎學金」及「新住民及子女清寒助學金」者,均須由「現就讀學校」至本系統申請。
- 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須由「申請人」至本系統申請。
- 本系統於114年2月21日(星期五)至114年3月21日(星期五)開放受理報名,請貴校推薦及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
- 如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報名期間之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洽詢下列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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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作業諮詢專線:(02)23889393分機2364、2548、2549、2579、2604、2605及2606。
- 系統操作服務專線:(04)23265200分機306、316、387、391、392及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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