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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新北市114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初階、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專業實踐認證作業實施計畫」1份,請教師們參考。
發佈日期 2025 年 5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研發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0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修正規定」辦理。
二、旨揭計畫為鼓勵教師持續參與專業回饋人才培訓並投入觀議課專業回饋實務,依據教育部作業要點辦理三類人才認證,爰辦理旨案。
三、114學年度認證計畫說明如下:
(一)教師完成研習及專業實踐事項期間:114年9月至115年5月。
(二)提交認證資料期間:115年5月20日(星期三)至7月31日(星期五)。
(三)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教師自行至「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上傳認證資料。
(四)申請對象:
1、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已於113及114學年完成培訓及專業實踐事項之教師。
2、教學輔導教師:已於112、113及114學年完成培訓及專業實踐事項之教師。

四、獎勵:
(一)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修正規定」第12點核予取得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或教學輔導教師儲訓合格證書之教師敘獎。
(二)教師部分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2項第3款第10目及「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及其附表第4項第1款核予嘉獎1次,請各校依相關規定本權責辦理敘獎。
(三)校長部分由學校提報本局辦理敘獎。

五、114學年度(含)以前認證方式:進節回饋人才於112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於111學年度完成研習及專業實踐事項,惟尚未認證者,得於114年5月20日至7月31日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繳交認證資料;113年8月1日後參與研習,尚未認證者,依照參與研習時之認證手冊規定,或準用114學年度認證手冊之規定辦理認證。
六、檢附「進階回饋人才認證手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手冊」及「觀察焦點與觀察工具的選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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