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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115學年度各分團專任輔導員聘任計畫(修正版)」1份,請查照。

作者 : 白璨瑋 發佈日期 : 2026-05-14 資訊群組 : 漳和教務處 發佈單位 : 教學組長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115學年度各分團專任輔導員聘任計畫(修正版)」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4月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0017485號函、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運作要點暨本局115年3月5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50392824號函、115年3月27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50570519號函及115年4月16日新北教研資字第
1150720718號函(諒達)續辦。

二、旨揭計畫修訂係配合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立「本土語文領域輔導團-閩南語分團」、「本土語文領域輔導團-客語分團」及「本土語文領域輔導團-原住民族語分團」,
並裁撤原「原住民族教育議題分團」,說明如下:

(一)本土語三語別(客、原、閩)分團,本次新增國中組全時公假專輔各1名,計增額3名全時公假專輔;裁撤原住民族教育議題分團,計減少1名部分時間公假專輔。

(二)修訂後,專任輔導員總額調整為34位(含全時公假調用25位、部分時間公假調用9位)。

(三)餘依前揭專輔聘任計畫規定辦理。

三、專任輔導員聘任及整體團員名單:
(一)請各分團召集學校於115年6月18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至校務行政系統填報「團員名單」(含名單、任職學校、職稱及減授課額度)核章掃描檔及編輯檔各1份。

(二)團員減課依規定2-6節,特殊原因減課超過,請另函報本局同意。兼任2項以上得減課任務,需取得學校同意書後,報局核定同意,方得併計。

如有疑問請詢問 教學組長 白璨瑋 (02)2248-861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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