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重申落實學習領域定期評量之命審題機制,以確保評量品質,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6-04-07
資訊群組 :
漳和教務處
發佈單位 :
教學組長
<轉知>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重申落實學習領域定期評量之命審題機制,以確保評量品質,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及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第4點第2項及第3項規定,「學校實施學習評量,應訂定學生學習評量規定,督導教師依課程計畫之課程目標命題;其命題參考其他資料者,應進行轉化,不得原文照錄。定期評量時應落實審題機制及迴避原則,並確實掌握評量之品質」。另依據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第5點第2項規定略以,定期評量之紙筆測驗,學校應組成命題與審題小組及建立命題與審題機制,以維護評量之合理性、專業性、診斷性、公平性及保密性。
三、為保障學生學習權益,請貴校務必落實定期評量命題與審題機制,督導教師依課程計畫之教學目標與進度命題,不得採用出版商試卷作為學生成績評量工具;如參考其他資料命題,應進行適當轉化,避免原文照錄,並於審題階段確實與歷年試題進行比對,以防試題內容雷同。
四、另請各校於辦理定期評量前,應確實掌握並強化試務管理及保密機制,建立並落實學校「標準試務作業流程(SOP)」(含命題、審題、試卷封存、發放、回收及保管流程),明確規範各階段作業程序及權責分工,以維護學習評量之公正性與信度。
如有疑問請詢問 教學組長 白璨瑋。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及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第4點第2項及第3項規定,「學校實施學習評量,應訂定學生學習評量規定,督導教師依課程計畫之課程目標命題;其命題參考其他資料者,應進行轉化,不得原文照錄。定期評量時應落實審題機制及迴避原則,並確實掌握評量之品質」。另依據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第5點第2項規定略以,定期評量之紙筆測驗,學校應組成命題與審題小組及建立命題與審題機制,以維護評量之合理性、專業性、診斷性、公平性及保密性。
三、為保障學生學習權益,請貴校務必落實定期評量命題與審題機制,督導教師依課程計畫之教學目標與進度命題,不得採用出版商試卷作為學生成績評量工具;如參考其他資料命題,應進行適當轉化,避免原文照錄,並於審題階段確實與歷年試題進行比對,以防試題內容雷同。
四、另請各校於辦理定期評量前,應確實掌握並強化試務管理及保密機制,建立並落實學校「標準試務作業流程(SOP)」(含命題、審題、試卷封存、發放、回收及保管流程),明確規範各階段作業程序及權責分工,以維護學習評量之公正性與信度。
如有疑問請詢問 教學組長 白璨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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